今年10月,《廣州市個人自愿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后,在廣州個人自繳公積金成為現實。個人自繳公積金的每月繳存額度有沒有上限?個人自繳的公積金與作為職工單位繳存的公積金要如何銜接?個人自繳的公積金,如何辦理稅前扣除手續?昨日,記者獨家從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得了回復。
問:個人自繳公積金月繳存額有上限嗎?
答:上不封頂
對于單位職工來說,公積金繳存是有上下限的。對于個人自繳公積金只有繳存下限。根據《辦法》要求,個人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以自愿為原則,繳存金額由個人全額自負,個人自愿繳存者月繳存額不可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廣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95元)的10%。不過公積金中心表示,月繳存額可根據個人實際進行調整,可以多繳,上不封頂。
問:個人自繳的公積金和單位繳存的如何銜接?
答:可合并計算連續繳存年限
市公積金中心表示,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個人名義開戶,與單位名下個人繳存賬戶分別記載,分開管理,賬戶不互相轉移或合并。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人自愿繳存期間和單位繳存期間的繳存時間連續,不存在斷繳的情況的,繳存記錄可以合并計算連續繳存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本市戶籍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戶籍借款人應連續繳存2年(含)以上。如果申請貸款時為自愿繳存者的,還要同時滿足連續自愿繳存半年(含)以上。
問:個人自繳公積金,如何保證貸款后,個人會繼續繳納公積金?
答:自愿繳存賬戶將作為還款賬號
市公積金中心表示,自愿繳存者申請公積金貸款后,自愿繳存者公積金自愿繳存賬戶將作為還款賬號,每月按月還貸的方式自動從其自愿繳存賬戶中劃扣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自愿繳存者需每月繳存公積金以保證能按時足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若不繼續繳存,可能導致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以償還公積金貸款而出現貸款逾期的情況。
必要時,公積金中心有權宣布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問:自繳個人與單位繳存職工貸款有什么區別?
答:個人自繳需連續滿半年才能貸款
市公積金中心介紹,兩者在連續繳存時間,還款賬號和還款方式方面存在不同。
個人自愿繳存者公積金貸款時,除需滿足廣州市戶籍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連續繳存1年(含)以上,非廣州市戶籍借款人應連續繳存2年(含)以上的要求外,還需同時滿足連續自愿繳存半年(含)以上。
自愿繳存人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不使用銀行儲蓄賬戶作為還款賬戶,必須使用其公積金自愿繳存賬戶作為還款賬戶。
還款方式方面,自愿繳存人員申請公積金貸款后,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所有借款人公積金繳存賬戶的余額須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必須使用按月還貸方式償還貸款。按月還貸是指公積金貸款放款后,每月通過劃扣借款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直至貸款結清為止。
除了上述三個方面,自愿繳存者與單位繳存職工在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業務流程、審批時間等方面均相同。
問:個人自繳的公積金,如何辦理稅前扣除手續?
答:可提供自行繳納憑證向稅務機關申報
市公積金中心表示,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在一定范圍內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中進行稅前扣除。
比如個體工商戶雇員、有工作單位的港澳臺同胞及外國人,其在自繳住房公積金的當月,雇主如發放了工資薪金所得并代扣了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可提供公積金自行繳納憑證,向稅務機關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進行自行申報,并依法稅前扣除自行繳納的公積金,如涉及退稅的,可依規辦理退稅。
具體扣除額為:個人在不超過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且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不能超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12%。
值得注意的是,公積金只能在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進行稅前扣除,也就是說,如果個人當月沒有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就不能辦理稅前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