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城一寫字樓內,有市民正準備進入電梯。記者周里攝
被電梯所傷、所困怎么辦?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但前提必須是你搭乘的電梯已購買了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近日,山東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進電梯責任保險和推動開展電梯“保險+服務”新模式應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全面推行電梯責任保險,探索建立電梯“保險+服務”工作機制,2019年電梯責任保險覆蓋率達到30%以上。
山東推“電梯險”新電梯和合格電梯均適用
根據通知,“電梯險”投保范圍適用于全省范圍內經檢驗合格的在用電梯和新安裝電梯。電梯產權人或者使用權人(運營使用單位)及其保險相關利益的相關方是投保主體,投保電梯責任保險等相關保險。對無運營使用單位的電梯,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等協調落實運營使用單位,落實投保電梯責任保險。鼓勵探索多元化多方受益的可持續電梯保險機制。
電梯在安裝、運行、維保、檢驗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以外的意外事故或故障的;電梯長時間停運的;電梯主要零配件需要更換的,保險公司根據與被保險人簽訂的保險合同負責投保電梯的所有乘梯人員及作業人員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賠償,事故救援、醫療救護、事故鑒定、法律訴訟、電梯困梯精神損害、主要零部件更換等賠償費用。
“保險+服務”新模式保險機構市場化運作
實際上,“電梯險”并不是件新鮮事物。近幾年來,省內外都有電梯責任保險運行的案例。電梯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所擁有或管理的電梯,在運行期間造成乘客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毀的,其經濟賠償責任依據保險合同約定由保險公司承擔。各種商業鋪面、辦公樓宇、企業廠房、旅館、醫院、學校、居民樓等的電梯所有人、管理人或經營人,都可以根據需求投保電梯責任保險。
此次,山東全面推行的電梯責任保險工作采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立完善電梯保險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推動電梯責任保險和“保險+服務”科學、有效、有序開展。電梯保險工作由具備資質、信譽好、實力強、服務優的保險機構市場化運作,實現投保單位、保險機構、社會公眾互利共贏。
不同費率多方參與年底全省覆蓋率達三成
據介紹,將采取“不同費率,多方參與”的模式,根據電梯層數、梯齡、電梯使用領域、環境等電梯安全風險因素,電梯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運行、電梯維護保養、應急處置、故障監測等情況,實行不同費率的差異化保險。探索建立多方參與的安全監管與保險服務良性互動、保險服務支持幫助電梯使用管理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新機制。
2019年我省電梯責任保險覆蓋率達到30%以上,積極推動學校、醫院、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電梯投保責任保險;2021年,電梯責任保險市場化運行機制基本形成,電梯責任保險覆蓋率逐年提高。2019年在全省選擇3-4個城區開展電梯“保險+服務”新模式應用試點工作;2020年總結試點城區電梯“保險+服務”新模式做法,并在全省進行推廣;2021年,全省電梯“保險+服務”工作水平位于全國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