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不同意使用公積金購房,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蔣幸端 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盧政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昨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以下簡稱《適用規則》),用于查處各類住房公積金違法行為,并將于2月1日正式施行。
此外,對于房企拒絕市民使用公積金貸款問題,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日前參加“陽光熱線”時也回應稱,購房者遇到問題可向該中心進行投訴,目前正計劃通過公開曝光、建立負面清單等方式,來維護繳存職工的權益。
繳存:不為員工繳納公積金或被罰款
《適用規則》提出,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單位違規行為存續期間3個月以內,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50人以下的,從輕給予1萬元行政處罰。以此類推,單位違規行為存續期間2年(含)以上,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500人(含)以上的,將處以5萬元罰款處罰。如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據了解,2017年東莞住房公積金新增開戶繳存人數43.6萬人,新增繳存單位9800個,提取資金74億元,發放貸款約4400筆,約22.7億元。
使用:房企拒絕公積金貸款或將被曝光
2017年,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24例開發商拒絕市民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問題反映,目前15例已經解決,正在協商的9例,開發商也已同意市民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東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副主任石海嬌介紹,去年底,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土資源部發布《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房企阻止購房者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侵害了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權益。
石海嬌表示,這兩年拒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已經列入市房地產領域社會矛盾專項治理工作的范疇,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旦發現問題將上報專項治理辦公室處理。此外,接下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會聯合各相關部門開展巡查,加大日常的查處力度,消費者發現情況可以向中心進行投訴、舉報。目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還計劃通過公開曝光、建立負面清單等方式,來維護繳存職工的權益,相關措施正在籌備當中。
提醒:公積金貸款審批有綠色通道
記者了解到,東莞不少購房者不愿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個重要原因是認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間太長,擔心影響自己的購房需求。
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石海嬌介紹,公積金貸款相比商業貸款僅多了中心審批環節,其他所需涉及的部門與商業貸款并無較大差異。事實上,公積金貸款的審批時限已壓縮至5個工作日。據統計,東莞市公積金貸款從申請到放款的平均時長為32個自然日。
此外,對于一手房來說,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還有“綠色通道”,即階段性擔保貸款。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階段性擔保一手樓主要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在買賣合同完成備案前即可提出貸款申請、在房產完成抵押前放款;二手樓則主要由擔保公司提供階段性擔保,在房產過戶前便可提出貸款申請、抵押完成前即可放款,大大壓縮了合同備案(房產過戶)及抵押所花費的時間。階段性擔保貸款的時間可控制在18個工作日內。
建議:勿被房企誤導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有的開發商為了能夠快速回籠資金,主動向購房者推薦合作銀行商業貸款,拒絕接受組合貸款,甚至拒絕購房者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而部分購房者并不清楚實際情況,認為被拒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很正常。
石海嬌認為,住房公積金在個人貸款市場占有率低的原因主要有,東莞市繳存覆蓋率較低;東莞市戶籍人口與非戶籍人口嚴重倒掛,非戶籍人口中一線員工占比大,收入相對不高,購房能力有限;此外也有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相應不足的原因。針對此問題,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特別提醒繳存職工,遇到問題時可向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不要聽信開發商、代理機構、中介人員等的誤導,認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困難、麻煩等。
網友投訴:個別樓盤拒絕公積金貸款
買房時開發商拒絕市民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怎么辦?1月6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參加“陽光熱線”時表示,房企阻止購房者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嚴重侵害了繳存職工的權益,市民遇到相關問題可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
根據東莞陽光熱線問政平臺統計,去年群眾較為關注、反映較為集中的問題是東莞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及樓盤銷售人員拒絕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問題。有網友于去年11月7日投訴稱,他們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都沒有用過,最近看了東城凱晟景園和寮步家和時代兩個樓盤,咨詢時銷售人員均表示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組合貸款也不可以,只能被迫選擇商業貸款。
劉先生近期在洪梅購買了一套住宅,也被開發商拒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公積金和商業組合貸款也不行,最后劉先生被迫選擇了商業貸款。他告訴記者,如果使用組合貸款,按照個人最高可以貸款50萬元計算,總利息可以少20多萬元,每個月的月供可以少700元左右。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副主任石海嬌表示,只要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有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權利。一手商品房本身屬于商品,房地產開發銷售商與購房人之間的購房行為,應當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她透露,目前網友反映的兩個樓盤經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開發商協商后,開發商已經同意購房者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