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亢舒報道: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過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認定、采集、審核、更新和公開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信用信息,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暫行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暫行辦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完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信用好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在行政許可等方面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等激勵措施;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作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對象,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采取約束和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