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錢江晚報聯合中國指數研究院推出省內城市樓市巡禮第二站——溫州。
溫州投資客,在浙江甚至全國樓市,都曾經是一個如雷貫耳的名詞。他們嗅覺敏銳,他們行動迅速,他們抱團作戰,他們曾經在樓市賺得盆滿缽滿,也曾經在上一輪樓市調控期遭遇“腰斬”,折戟沉沙。
2017年,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溫州樓市新政貫穿全年:地價、房價限價新政出臺,禁止審批類住宅,房票制等輪番上陣,整體市場呈現平穩態勢,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
如此調控之下,原本活躍的溫州投資客最近又瞄向何方?他們的心態又如何?
全市三年平穩增長
樂清市成交量領跑
中國指數研究院數據顯示,溫州商品住宅銷量延續近三年平穩增長態勢。2017年,溫州市共銷售商品住宅624.8萬m2,較上一年增長11%。從全年走勢來看,第一季度各月銷量較為冷清,二、三季度開始回暖,四季度前兩月成交回落,投資客開始謹慎對待后市,12月銷量實現年度最高。
住宅均價小步走高,2017年溫州市銷售均價為15770元/m2,同比增長僅4.1%。
從全年來看,溫州全市全年商品住宅供應略低于需求,需求量穩步超過前兩年,供應量與去年基本持平。“主要是舊城改造帶動一大波拆遷剛需,以及投資帶來的需求置業,加上政府大力推動貨幣安置,很大程度上助推了需求量;另外一方面新盤供應驟降,也使供應量有所下降。”當地一位房產投資顧問告訴錢報記者。
分區域來看,去年溫州樓市最大的亮點是樂清市。中國指數研究院數據顯示,2017年,樂清市商品住宅銷售131.63萬m2,面積位列第一,幾乎是第二名蒼南縣的近一倍。泰順縣、洞頭區、文成縣成交量均低于20萬m2,表現偏弱。“主要還是前幾年的供應量,集中在2017年釋放了,之后要想延續這樣的勢頭,可能性不是很大。”一位業內人士分析道。
成交價格上,郊縣市之間量價分化明顯。中國指數研究院數據顯示,鹿城區遙遙領先,均價為25405元/m2,緊接著是甌海區、龍灣區和瑞安市。而洞頭區和泰順縣2017年的成交均價還未破萬。
“限低”新鮮出爐
進入溫州門檻不低
過去一年,溫州的土地市場幾乎是政策唱主角。
2017年6月,溫州市住建委、市國土局聯合發文,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包括“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超過溢價率一定比例或地價達到一定水平后轉為競保障性住房、現房銷售或競自持面積等,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
2017年下半年,溫州多宗地塊的出讓公告中顯示,地塊的建筑高度需大于等于40米且小于等于80米。“限低”意味著過去開發商通過玩“高低配”賺取差價利潤將成為歷史。
值得注意的是,溫州所出臺的這一系列土地新規(限價、競配建、帶安置出讓、土拍限低)并不是“一刀切”,而是因地制宜、差別化試行。這些地塊大多位于主城區或郊縣市的熱點板塊,以出讓公告的形式告知。
面對高總價、高保證金、高體量的門檻,溫州市拿地量排名前十的房企,很多是實力雄厚的外來品牌房企。萬科、新希望、碧桂園、德信、祥生、恒大等外來品牌房企在溫州頻頻拿地補倉,快速擴張版圖。拿地金額TOP10房企成交總金額占全市宅地出讓金總額69.8%。
“現在一線城市的土地不敢拿,而像杭州這樣的準一線城市,土地又拿不到,反倒是一些二線城市或者三四線城市,有一些進入的機會,甚至一些項目利潤還不錯。所以才來試一試。”剛進入溫州市場的一位開發商坦言。
政策頻出的一年
溫州投資客更理性了
2017年是溫州政策頻出的一年。
為遏制“炒號”現象,溫州市從2017年7月1日開始啟用網上銷售管理系統“認購定位單”功能。監管措施主要有“購房實名制”,“開盤啟動認購定位單”,“不準辦理退購手續”等幾點。
“有時候網上銷售信息與開發商銷售情況不一致,給房地產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捂盤惜售等違規行為提供空間。這也是進一步規范市場的行為。”當地一位業內人士告訴錢報記者。
對類住宅項目,溫州市也祭出“狠招”。為防范開發商利用政策漏洞擅自改變功能,自2017年8月1日起,市區停止審批酒店式公寓、LOFT、SOHO等“類住宅”。而這一塊,直接把原來可以將寫字樓改成小戶型公寓的擦邊球,徹底封殺。
如此政策頻出的一年,原來非常活躍的溫州投資客又將瞄準哪里?錢報記者從當地幾位業內人士處了解到,這撥投資客現在更理性了,甚至比一般投資客還要謹慎。
“2012年以前,在溫州本地市場的投資客還是不少,但之后幾年,由于市場原因和連續調控政策,溫州市場幾乎腰斬,不少投資客深陷其中,所以對于本地市場,他們幾乎不輕易出手,除非有很可觀的回報;而之前活躍在杭州市場的投資客,雖然依舊關注樓市,但他們也不會盲目殺入。據我了解,很多被限購的溫州投資客目前看好桐廬,認為那里是價格洼地,配套潛力大,買入持有1~2年后賣掉,然后就可以來杭州市區置業。調控大趨勢下,溫州投資客還是以觀望為主,大規模的炒房團估計很難看到了。”一位當地二手房中介資深人士告訴錢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