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日前發文支持和規范住房租賃服務企業“二房東”行為。從武漢市房管局獲悉,武漢市房管、公安、城建、城管等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規范住房租賃服務企業代理經租社會閑散存量住房的試行意見》,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行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盤活社會閑散存量住房資源。
根據試行意見,住房租賃服務企業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在符合消防安全的條件下,對長期租賃住房進行裝修改造后,向社會出租。其中,對出租房屋裝修標準做出明確規定:租賃住房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間房屋居住人員不得超過2人,但承租人與居住人之間具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及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的除外;租賃企業不得違反住宅設計規范對房間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等變相分割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