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近日出臺關于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包括銷售過程中要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三環內新購非家庭唯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等具體措施。
2017年,長春住房均價明顯上漲,部分樓盤出現較大漲幅。這份標明自2017年12月29日起執行的通知明確指出,要規范市場秩序,穩定住房價格預期。
在土地市場調控方面,通知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應,住宅用地供應規模應不低于近5年平均水平。還將靈活確定“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等多種競價方式,防止出現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現象,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對于因土地使用者原因未動工開發滿2年的,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收回土地,還將督促新開工項目加快建設進度,及早形成有效供應。
對于商品住房交易,通知明確,凡在長春市三環區域內新購非家庭唯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2年內不得上市交易,時間自合同網簽備案或不動產登記之日起計算。因司法裁決、繼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在限售范圍內。
價格方面,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一房一價”、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制度。全面推進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銷售價不得高于申報價格,當年首次申請預售的項目,申報價格不得高于前月該區域同類項目網簽均價;非首次申請預售的項目,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當年首次申報的商品住房網簽均價。
在租賃住房供應方面,將通過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并優先供應公租房保障對象和新市民。長春還將積極扶持住房租賃企業,引導居民住房梯次消費,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