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服務工作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明確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須本人購買,且僅限購買一套,所購房源5年內不得轉讓。這可視為南京1月7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安居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補丁,是對此前人才購房政策的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在滿足高端人才落戶及居住需求的同時,嚴防借機炒房的漏洞。這對于部分前期樓市熱度較高、房價漲幅較大、人才政策過于寬松的城市,或有一定的示范效應。
南京《辦法》對“高層次人才”作了五種分類,并明確規定這五類高層次人才,必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且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任命文件,方可提出購房申請。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此外,《辦法》中對高層次人才首套房不受戶籍限制進行了細化,規定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須本人購買,且僅限購買一套,所購房源5年內不得轉讓。
同時,南京高層次人才購房要求執行實名制,認購后不得更改購房人姓名。合同備案后買賣雙方需解除合同的,所退房源優先供其他高層次人才購買。
事實上,從2017年年底開始,各地以“五限”為主要內容的樓市調控政策開始出現微調跡象。據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從2017年10月份以來,在短短3個月時間內,全國有近20個城市與地區發布了引進人才的新政策,借道“吸引人才”,放松落戶及購房限制,甚至有些城市將人才學 歷放寬至大專,被市場解讀為樓市限購政策的微調。這些微調城市中,不乏此前房價上漲較快、市場熱度較高的熱點城市,如南京、武漢、合肥和鄭州等。南京在1月7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安居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支持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在南京無住房、購買首套房的,可不受戶籍限制。
“南京再出人才購房辦法,實際上是針對1月7日政策的進一步細化和修正。人才新政無可厚非,但要與現行的樓市限購政策有一個協調,既要鼓勵人才落戶,滿足高端人才的居住需求,又不能給限購政策撕開太大的口子,嚴防借機炒房的漏洞。可以說,南京的新政就屬于比較合適的協調方式。”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認為。
有專家指出,2018年以來,部分地方樓市政策調整屬于對前期政策中剛性、粗糙部分的適時修正。在“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已成為全社會共識的背景下,中國樓市從嚴調控的基調不會改變、長效機制建設的步伐不會放慢、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決心不會動搖。同時,房貸政策仍是“堅冰”,未有任何松動。
就在1月16日,住建部有關負責人最新表態,對房地產調控的態度是明確的、堅決的,是一以貫之的,2018年將嚴格落實各項調控政策措施,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投機炒房,進一步落實地方主體責任,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
楊紅旭表示,接下來或將有更多前期房價漲幅較大、樓市熱度較高、人才購房新政過于寬松的城市,跟隨南京的步伐,對包括購房、落戶在內的人才新政進行細化和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