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近日偵破了一起偽造戶口買房案,中介公司通過偽造戶口簿,先后在多地為68人購買住房。目前警方已將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并且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制售假證案件并不罕見,近年來屢屢被曝光。制售假證團伙日益猖獗,呈現“產業化”的特點,不僅有專人承攬、制作、銷售假證,而且還制作假戶口,并負責帶領買賣房屋的客戶到房管部門利用假戶口簿進行房產過戶,謀取更大利益。
我國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規定,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以及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制售假證團伙為何屢禁不絕?高額利潤就是讓他們鋌而走險的原因之一。每本假證成本不過十幾元,而犯罪嫌疑人用偽造的戶口簿為沒有購房資格的人辦理購房,一次就能獲利幾萬元。
制售假證案件之所以猖獗,還有一個原因是有市場需求。司法實踐中,多是對制售證件文書的行為進行處罰,但對購買行為處罰數量少且程度輕微,對購買假證件后自用的人也大多是做出道德上的譴責,最多就是不予采信錄用,遠遠沒有實現法律層面上的處罰。
為了遏制此類案件的發生,首先要通過完善立法和加強執法,進一步加大對該類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加強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定期溝通辦理此類案件中發現的新問題,及時調整打擊策略,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還應提高購買假證者的違法成本。打擊與預防并重,盡快構建個人誠信記錄,提高個人不講誠信、漠視規則的成本,從源頭上進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