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局:
根據國家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山東省水泥(粉磨站)、磚瓦窯、陶瓷、玻璃棉、巖棉、石膏板、電解鋁、氧化鋁、炭素等部分行業自11月15日起開始采暖季錯峰生產。按照工信部、環保部辦公廳《關于“2+26”城市部分工業行業2017-2018年秋冬季開展錯峰生產的通知》(工信廳聯原函〔2017〕602號)要求,省經信委于11月14日對各市制定上報的部分工業行業錯峰生產企業名單進行了公告。從近期調度的情況看,各市嚴格按照錯峰方案,加強指導,強化調度,錯峰生產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不僅有效地化解了部分行業過剩產能,也為改善大氣質量作出了積極貢獻。但同時也存在部分問題,部分企業沒有按照錯峰方案按期停產、拖延錯峰時間,個別企業借承擔居民供暖任務等名義不錯峰,引發社會關注,造成不良影響,嚴重干擾錯峰生產大局。為此,根據省政府要求,現將錯峰生產工作強調如下:
一、嚴格執行錯峰生產方案。工信部、環保部兩部委文件明確要求,錯峰生產方案是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情況督查考核的依據。各市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政府錯峰生產要求,開展拉網式排查,對符合錯峰生產范圍的企業做到應納盡納,像抓“地條鋼”一樣,做到全覆蓋、無遺漏。對以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名義,申請不實施錯峰生產的企業,各市要嚴格審核把關;對確屬可不實施錯峰生產的,要根據承擔的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在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前,要嚴格按要求實施錯峰生產。錯峰生產企業名單一經公告,必須認真執行,不得擅自調整錯峰范圍和企業。
二、加強監督檢查。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錯峰協調機制,采取用電監控、督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企業錯峰生產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及時處理投訴信息。對于不按規定錯峰的,責令立即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全省通報。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泛營造錯峰生產的輿論氛圍。支持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牽頭制定行規行約,協調督促企業加強自律,自覺執行錯峰生產的約定,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市經信、環保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通報情況,對反映突出的問題,組成聯合督導組對企業進行指導督查,形成工作合力,確保錯峰生產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取得扎實成效。
各市錯峰生產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并于2018年3月25日前將書面總結材料報省經信委、省環保廳。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