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幕墻防火構造
檢驗幕墻防火構造,應在幕墻與樓板、墻、柱、樓梯間隔斷處,采用觀察的方法進行檢查。幕墻防火構造的檢驗指標,應符合下列規定:
1、幕墻與樓板、墻、柱只見愛你,應按設計要求設置橫向、豎向連續的防火割斷。
2、對高層建筑無窗間墻和窗檻墻的玻璃幕墻,應在每層樓板外沿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h、高度不小于0.8m的不燃燒實體裙墻。
3、同一塊玻璃不宜跨兩個分火區域。
(二)幕墻防火節點
檢驗幕墻防火節點,應在幕墻與樓板、墻、柱、樓梯間隔斷處,采用觀察、觸摸的方法進行檢查。幕墻防火節點的檢驗指標,應符合下列規定:
1、幕墻防火節點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防火材料的品種、耐火等級,應符合設計和標準的規定。
3、防火材料應安裝牢固,無遺漏,并應嚴密無縫隙。
4、鍍鋅鋼襯板不得與鋁合金型材直接接觸,襯板就位后應進行密封處理。
5、防火層與幕墻和主體結構間的縫隙,必須用防火密封膠嚴密封閉。
(三)防火材料的鋪設
檢驗防火材料的鋪設,應在幕墻與樓板和主體結構之間用觀察、觸摸的方法進行,并采用分度值為1毫米的鋼直尺和分辨率為0.05毫米的游標尺測量。
防火材料鋪設的檢驗指標,應符合下述規定:
1、防火材料的品種、材質、耐火等級和鋪設厚度,必須符合設計的規定。
2、擱置防火材料的鍍鋅鋼板,其厚度不宜小于1.2毫米。
3、防火材料鋪設應飽滿、均勻、無遺漏,厚度不宜小于70毫米。
4、防火材料不得與幕墻玻璃直接接觸,防火材料朝玻璃面處宜采用裝飾材料覆蓋。